原標題:云南成立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 省長阮成發(fā)擔任管委會主任
日前,云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19〕46號)(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访鞔_,云南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阮成發(fā)省長擔任管理委員會主任,宗國英常務副省長擔任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通知》指出,為落實中央機構改革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建立統(tǒng)一指揮、專常兼?zhèn)洹⒎磻`敏、上下聯動、平戰(zhàn)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優(yōu)化、統(tǒng)籌全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建設,形成各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自然災害防治格局,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作為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統(tǒng)一領導指揮協調機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綜合減災救災工作,分析全省自然災害形勢,研究解決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履行云南省重特大自然災害指揮部職責;按規(guī)定協調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參與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完成云南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云南省應急廳,負責督促落實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工作部署,承辦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和云南省重特大自然災害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銜接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工作,統(tǒng)籌向各專項指揮部傳達部署并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指導協調、監(jiān)督檢查、巡查考核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州、市人民政府自然災害綜合減災救災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負責災情收集匯總和信息發(fā)布工作;協調組織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云南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云南省減災委辦公室職責。
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云南省抗震救災指揮部、云南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云南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統(tǒng)稱各專項指揮部)。各專項指揮部在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指揮協調下,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的防治和較大及以下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專項指揮部作為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應對自然災害的專門指揮機構,承擔相應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工作原則,各專項指揮部和各州、市、縣、區(qū)人民政府按照職責開展自然災害先期處置工作;負責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執(zhí)行云南省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和云南省重特大自然災害指揮部指令。(朱丹)